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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
“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前,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现将《****花园项目(二期)﹒28#、30#、31#楼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名称:****花园项目(二期)﹒28#、30#、31#楼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县**镇****花园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文工 199****9482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