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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水厂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请示》(城运司文〔2026〕2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水利局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水厂改扩建工程(2408-50023-6-04-05-490174)。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
**县白帝镇、夔门街道、草堂镇。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原批复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由取水工程、****水厂工程组成。其中取水工程**抽水流量1.0万m3泵站1座;输水工程敷设抽水管道长3.0km;水厂工程为改扩建日处理1.0万m3水厂1座。
(二)现变更为:本工程由取水工程、输水工程、水厂工程、配水工程组成。其中取水工程**日抽水流量1.5万m3泵站1座;输水工程为敷设抽水管道长3.0km;水厂工程为扩建日处理1.5万m3净水厂1座,白帝镇石庙村(三峡之巅)配水工程为安装各类管道17.34km,泵站4座,蓄水池3口。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原批复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工程总投资3871.0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213.27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665.00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309.0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95.44万元,独立费用489.84万元,基本预备费98.48万元。资金来源为拟全额争取2025年三峡后续资金。
现变更为:工程总投资4865.8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453.33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886.87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50.42万元,独立费用478.52万元,基本预备费396.92万元,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补偿投资413.79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38.0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48.01万元。资金****政府专项债、其他补助资金和业主自筹。
八、招标核准:按照《****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要求,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投标。
该项目建设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得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林地等)。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并将投资概算送我委审批。
原批复文件《****委员会****水厂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投〔2024〕318号)作废。
****委员会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