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机关对 **得盛惠****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办公大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3年11月01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得盛惠****公司
2、地 址:**市文化中路90******一层东排1-2号
五、基本情况
****办公大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97260元,于2023年11月1日以公开****市政府****中心进行,共有5家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公司(****公司)为中标供应商。其中**得盛惠****公司****公司的投标设备客户端版本号、IP地址、网卡地址、硬盘序列号、主板序列号均一致。经查证,构成串通投标。
六、处罚依据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意见》(浙财法〔2023〕7号)政府采购类第51项第1档。
七、处罚结果
对**得盛惠****公司处以采购金额(¥397260.00)千分之八的罚款,计人民币叁仟壹佰柒拾捌元零捌分(¥3178.08)。
八、处罚日期
2026年02月06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财政局
2、联 系 人:徐先生
3、联系电话:0579-****1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