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厂年产8000万块烧结砖的新型隧道窑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
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建材厂:
你单位提交的《****建材厂年产8000万块烧结砖的新型隧道窑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的申请》(后寨字〔2026〕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局组织专家组对你单位编制的《****建材厂年产8000万块烧结砖的新型隧道窑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了《****建材厂年产8000万块烧结砖的新型隧道窑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建材厂年产8000万块烧结砖的新型隧道窑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县寒王乡后寨村南,左****管理局于2021年7月9日为该项目予以备案,项目代码为****,****环境局**分局左环函(2022)130号文批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二、该项目位于娘子关泉域范围内,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距泉域重点保护区最近距离约81km。
三、原则同意《报告》有关评价结论。根据《报告》,参考项目区相邻地层资料,项目区松散层厚10-26m,未见孔隙地下水含水层;奥陶系岩溶地层顶板埋深约270m,岩溶地下水水位埋深约419m。项目施工期基础开挖最深4m,基础开挖未涉及孔隙地下水,没有触及岩溶地下水,基本不会对泉域地下水产生直接影响。为保护娘子关泉域水**,项目运营过程中严禁利用渗坑、渗井及废弃钻孔直接排放生产生活废污水。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水**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各项水**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经审查批复的《报告》和《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建设单位应采取严格的水**保护和防治措施。项目区北部邻近枯河支流**嘴河,项目生产生活废水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为确保项目生产生活废水和初期雨水不外排,不对河流地表水产生污染,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废污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建设单位应对工业场地进行严格的分区防渗处理,危废暂存间、脱硫循环水池、洗车废水沉淀池、生活污水沉淀池、旱厕等重点区域防渗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10cm/s,其它区域防渗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
六、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报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在泉域范围内的水**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
附件:****建材厂年产8000万块烧结砖的新型隧道窑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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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