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临空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审批
吉林-松原-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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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06 12:5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308

传 真:0438-****308

通讯地址:前郭县阿穆尔大街

邮 编:138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省**市**县宝甸乡

****

环水建全过程工程****公司

该项目位于**省**市**县宝甸乡,项目用地类型为交通运输用地和未利用地中其他草地。该项目占地面积65000m2,总建筑面积41740m2,项目园区东侧为空地,南侧、及北侧隔拟建规划道路均为空地,西侧隔拟建规划道路340m为马场,****园区西北侧4122m处外三村居民。主要建设内容为:无人机配件生产厂房2栋、无人机组装厂房1栋、无人机研发和试验厂房1栋,****中心1栋、****中心1栋、****中心1栋、****中心1栋、锅炉房1栋(内设1台4t/h****园区供暖,年消耗天然气量为64.20×104Nm3)、设备用房1栋等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利用航空产业**,发展以飞行培训、航空物流、无人机研发及制造等项目为主体的产业形态。该项目总投资为24471.06万元,环保投资11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45%。

(一)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锅炉排污水、软化系统排污水及离子交换树脂反冲洗废水。园区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均通过区域污水管网进入**查干****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用于场内绿化和道路浇洒,不外排;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内,定期清抽外运做农家肥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场地定期洒水、物料均应用帆布覆盖等措施,确保施工期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该项目运营过程中1台4t/h燃气锅炉燃烧后产生的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再通过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锅炉烟气中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 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净化装置处理(油烟净化效率60%)后经专用油烟管道引至屋顶排放,确保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限值要求;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中颗粒物、SO2、NOX等大气污染物应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四)严格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排放标准要求;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采取低噪音机械设备及合理布置施工机械等措施,确保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产生的固废物按“**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垃圾场处理;软化水系统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运送处理。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中压管线、燃气管线及锅炉房等设施应做好防腐、可燃气体渗漏检测等装置及措施,以避免污染地下水、土壤现象发生。

(七)项目营运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八)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成营运后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要求,编制该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同时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园区内后续具体进驻生产项目,应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等要求另做环评。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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