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发改横栏投审〔2026〕1号
**市****统计局关于**市横栏镇道路基础设施完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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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的“**市横栏镇道路基础设施完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政府****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0〕86号)、《****政府关于印发**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9〕8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的宜居性,按照《横栏镇党委会决定事项通知〔2026〕21号》,《**市横栏镇道路基础设施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报告,《**市横栏镇道路基础设施完善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和《关于出具横栏镇道路基础设施完善工程规划选址和用地审核意见的复函》,同意建设“**市横栏镇道路基础设施完善工程”,项目代码为****,项目单位是****。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横栏镇裕祥路、华裕路、丰裕南路、丰裕北路、新茂工业大道东一路、康龙二路、康龙四路、康龙五路、康龙六路、**街、富庆三路、永谊五路、富庆五路、永谊四路、康永街。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中心区、工业区内,拟对富庆五路、永谊四路、裕祥工业区主线跨线桥两侧辅道等道路基础设施进行完善提升改造,包括路灯照明工程、管线工程、部分路面改造提升及排水提升改造等。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建设、搭建、装修办公用房;不得超标准建设、装修;不得建设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3233.74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镇级财政安排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2020〕86号和中发改投资〔2019〕234号的规定办理。
七、根据《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粤发改资环函〔2017〕6305号)规定,公路、城市道路项目属于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目录范围。请项目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及省实施办法规定的要求及标准,在项目动工建设前完成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及技术评审工作,并在项目设计和建设阶段,优化项目节能设计,选用节能设备,落实节能措施,加强管理,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招标投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市****统计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卫健分局、生态环保局、城建管理局、应急分局、财政分局、人社分局 、****分局、消防大队 、水务中心、****分局、交易监管办、****中心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
| 监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一、本次申请范围: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含安装)、监理和其他。 二、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相关规定,核准该项目建筑工程(含安装)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三、项目招标人组织招标时,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