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江苏-常州-金坛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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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6日我局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2月6日-2026年2月14日(7日)。

联系人: ****环境局审批窗口

联系地址:****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9-****8448、****3554

邮箱: ****@163.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环境局关于汇乐智能****公司**航空航天大型构件增材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金环审〔2026〕22号

2025.2.5

2

****环境局关于******公司**年产关风器3000台、脉冲除尘器500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金环审〔2026〕23号

2025.2.5

3

****环境局关于******制品厂动车端盖、电机壳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金环审〔2026〕24号

2025.2.5

4

****环境局关于******公司**年产粉制包芯线5000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金环审〔2026〕25号

2025.2.5

5

****环境局关于******公司**年产3000吨高端钛合金管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常金环审〔2026〕26号

2025.2.5

6

****环境局关于**茅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

2025.2.5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常金环审〔2026〕22号.doc常金环审〔2026〕23号.doc常金环审〔2026〕24号.doc常金环审〔2026〕25号.doc常金环审〔2026〕26号.doc****.doc

**茅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附件(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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