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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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6日我局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2月6日-2026年2月14日(7日)。 联系人: ****环境局审批窗口 联系地址:****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9-****8448、****3554 邮箱: ****@163.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常金环审〔2026〕22号.doc常金环审〔2026〕23号.doc常金环审〔2026〕24号.doc常金环审〔2026〕25号.doc常金环审〔2026〕26号.doc****.doc **茅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