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审批联系人: ****环境保护部
电子邮件: ****@163.com
联系电话:0512-****3991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高端仿制药及小核酸药物研发项目 | **市海虞镇盛虞大道8号B1幢一楼、二楼 | **** | **** | ****拟投资2000万元,租赁现有标准工业厂房5255.97平方米,并对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将****实验室****实验室、辅助用房等,购置相关设备进行化学合成药、医药中间体、小核酸药物等进行小试研发。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研发化学合成药、医药中间体、小核酸药物15-20吨/年的规模,研发样品不进行对外销售,留样或者赠送给客户做进一步研发。 | 废气:实验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收集后分别经4套二级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分别进入15米高(DA001、DA002、DA003、DA004)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分析测试废气经密闭收集后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经1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PH调节+混凝沉淀+生化处理+臭氧消毒处理后达标接管至**中****公司集中处理,处理能力:5m3/d。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消声、隔声、防振等措施;固废:废包装容器、实验废液、喷淋塔废液、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