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幼儿园智能化系统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金海幼儿园智能化系统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最高限价:84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2、项目概况:金海幼儿园拟采购智能化系统并安装,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3、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除不可抗力、非乙方原因)完工。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提供证明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①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如参加本项目****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无法提供上述5-7项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公告开始时间:2026年2月6日
本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6年2月6日-2026年2月13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①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自行前往代理机构1910室购买招标文件。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盖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需包含邮箱、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邮箱(****@qq.com),以上二种方式供应商自选,采用邮件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当天把所有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参与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6年2月28日9: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2月28日9:30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1920开标室(**维扬路106-1号,****国际大厦19F)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接收人:王云
六、开标有关信息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2月28日9:30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1920开标室(**维扬路106-1号,****国际大厦19F)标书代写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扬子**路5号
联系方式:0514-****9953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维扬路106号,**国际大厦19F1910室
项目联系人:王云
联系方式:0514-****0638-8010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