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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查地块为****公司地块,位于**市金鱼镇**村1组,总占地面积约48905.0m2。本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属于第二类用地。
(1)地块内所有土壤点位所有检测项目的监测结果均未超过相应《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 2978-2023)和《**市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12/1311—2024)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结果认为,本地块土壤未受到污染。
(2)地下水各点位测得的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中35项、镍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地下水标准;石油类、吡啶的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III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本次调查结果认为,本地块地下水未受到污染。
(3)废水各点位测得的地块相应特征污染物指标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9-1996)表1,表4一级标准。
本次调查结果认为,本地块废水未受到污染。
(4)底泥各点位测得的危害成分砷、铬、镉、六价铬、镍、铜、铅、汞、锌均满足《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https://www.****.cn/ywgz/fgbz/bz/bzwb/gthw/wxfwjbffbz/200705/t****0522_103957.shtml">(GB 5085.3—2007)限值要求。
本次调查结果认为,本地块池体底泥不属于危废。
综上所述,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后续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采样分析和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