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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23MA7DJWP792 | 建设单位法人:叶凡 |
| 赵飞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工业园 区冷链物流园1号楼(泉都街道 新场村) |
| ****风电场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5-D4415-风力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白沙镇、本庄镇、聚凤乡境内 |
| 经度:107.944 纬度: 27.4344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03 |
| 铜环表〔2023〕8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5000 |
| 344.9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23MA7DJWP79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15MA6DT6LN6K | 验收监测单位:**汇承****公司 |
| ****0690MA7CTT4E88 | 竣工时间:2025-03-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detail.php?itemid=4560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总装机容量为50MW,**一座110kV升压站 | 实际建设情况:总装机容量为50MW,**一座110kV升压站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风力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风力发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生态环境 对项目施工区域实施绿化;加强风电场员工的宣传教育,严禁人为捕获蛇类、蛙类等**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风力发电机的机件使用非反光涂料,减少反**光对鸟的影响。 2、地表水 在白家山升压站站内设置1m3隔油池1座、2m3化粪池1座和1.0m3/h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站内其他生活废水经化粪池,经收集后进入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及建筑施工”标准后,用作站区绿化区域绿化、进站道路、主道路洒水降尘 3、土壤环境 危废暂存间、事故油池(升压站区)、****风电场区)等重点防渗区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要求设置,隔油池、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回用水池采用高效水泥混凝土浇筑,基础防渗层厚度为不低于0.75m黏土层(防渗系数不大于10-7cm/s),升压站其他区域全部采用混凝土浇筑(绿化区域除外)区。 4、声环境 设备加装减震措施;运营期加强升压站内主变、风电****电站在日常运行过程中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对道路进行经常性维护,提高路面平整度。 5、大气环境 在白家山升压站食堂内安装一台抽风量为2000m3/h抽油烟机,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抽排至屋顶排放。少量扬尘和汽车尾气经道路两侧植被吸收。 6、光影响 对风电场B9风机附近的声环境保护目标指甲坪村-6组中一户居民房进行搬迁。 7、固体废物 白家山升压站内设置垃圾桶和垃圾箱,站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统一储存于垃圾箱内,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抹油布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站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底部沉淀污泥定期清掏,经脱水处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废机油、清洗剂等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白家山升压站内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8、环评批复 (1)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项目用地范围,严禁在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外进行施工作业,减小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认真落实施工期施工噪声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稳定达标排放,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加强环境管理,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稳定达标排放,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1、生态环境 项目施工结束后针对扰动区域实施了后续设计,风机平台、道路边坡、升压站绿化区域均实施了生态恢复工作,试运营期建设单位运维人员定期进行了野生动物方面的培训;项目风机机件采用了非反光涂料,叶片设置了红白警惕色,降低了阳光反射对鸟的影响。 2、地表水 项目升压站已按要求设置了隔油池1座、化粪池1座和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产生的食堂废水经站内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经收集后进入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及建筑施工”标准后,用作站区绿化区域绿化、进站道路、主道路洒水降尘,根据废水监测结果,生活污水各项目因子均能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及建筑施工”标准要求。 3、土壤环境 本项目升压站站内设置的危废暂存间、事故油池以及箱变下方集油池已按重点防渗区要求设施,隔油池、化粪池、回用水池采用高效水泥混凝土浇筑,防渗要求满足一般防渗区域设置要求,升压站其他区域已基本采用混凝土浇筑(绿化区域除外)。 4、声环境 项目生产设备均选取了低噪声低功率设备,升压站主变和****电站均采取了基础减震措施,运营期对各产噪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风机区巡视道路通过加强维护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5、大气环境 升压站内食堂设置了一套抽油烟机,产生的少量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抽排,经自然稀释、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场区内检修道路两侧边坡实施了生态恢复,且沿线周边植被密度较高,巡视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扬尘和汽车尾气经道路两侧及周边植被吸收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6、光影响 项目B9风机地理坐标为为北纬27°24′51.580",东经107°57′03.074",冬至11、12时,风机形成光影集中于西北侧,冬至13时,风机光影主要集中于东北侧,该居民点位于B9风机正东侧,所受风机光影的影响较小,且由于居民点与B9风机存在高差较大,中间有大量植被阻挡,对该居民点影响较小。同时,项目自建成投入试运营以来,未收到光影方面的投诉,后期项目运行过程中,若发现存在光影影响时应采取必要的光影措施,必要时对影响居民房屋进行搬迁。 7、固体废物 项目升压站内部设置了垃圾桶,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产生的废抹油布(目前未产生)与其他危险废物一起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废机油、清洗剂等危险废物(目前暂未产生)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白家山升压站内设置的危废暂存间(36m2)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8、环评批复 (1)项目施工阶段加强了施工管理,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未进行超界开挖,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区域实施了生态恢复;项目施工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基本落实了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噪声在采取治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2)项目运营期加强了环境管理,升压站事故油池、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设备设置日常维护保养机制,各产噪设备均采取了降噪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升压站各厂界噪声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风机附近居民点处噪声监测结果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
| 光影响措施环评存在差异,原因:风机光影主要集中于东北侧,该居民点位于B9风机正东侧,所受风机光影的影响较小,且由于居民点与B9风机存在高差较大,中间有大量植被阻挡,对该居民点影响较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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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隔油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及建筑施工”标准 | 化粪池、隔油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均已建成 | 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排水口设置一个废水监测点 |
| 1 | 抽油烟机一台 | / | 抽油烟机一台已建成 | 无 |
| 1 | 风机区:减震措施,升压站:基础减震、围墙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风机区:减震措施,升压站:基础减震、围墙降噪 | 升压站厂界四周分别设置噪声监测点,风机区在距离风机最近的2处居民点设置声环境监测点位 |
| 1 | 白家山升压站内设置垃圾桶和垃圾箱,站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统一储存于垃圾箱内,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抹油布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站内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底部沉淀污泥定期清掏,经脱水处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废机油、清洗剂等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白家山升压站内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项目升压站内部设置了垃圾桶,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产生的废抹油布(目前未产生)与其他危险废物一起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废机油、清洗剂等危险废物(目前暂未产生)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白家山升压站内设置的危废暂存间(36m2)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1 | 对项目施工区域实施绿化;加强风电场员工的宣传教育,严禁人为捕获蛇类、蛙类等**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风力发电机的机件使用非反光涂料,减少反**光对鸟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项目用地范围,严禁在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外进行施工作业,减小对当地生态环境的破坏 | 项目施工结束后针对扰动区域实施了后续设计,风机平台、道路边坡、升压站绿化区域均实施了生态恢复工作,试运营期建设单位运维人员定期进行了野生动物方面的培训;项目风机机件采用了非反光涂料,叶片设置了红白警惕色,降低了阳光反射对鸟的影响;项目施工阶段加强了施工管理,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未进行超界开挖,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区域实施了生态恢复 |
| 1 | 危废暂存间、事故油池(升压站区)、****风电场区)等重点防渗区设置,隔油池、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回用水池采用高效水泥混凝土浇筑;升压站其他区域全部采用混凝土浇筑(绿化区域除外)区 | 项目升压站站内设置的危废暂存间、事故油池以及箱变下方集油池已按重点防渗区要求设施,隔油池、化粪池、回用水池采用高效水泥混凝土浇筑,防渗要求满足一般防渗区域设置要求,升压站其他区域已基本采用混凝土浇筑(绿化区域除外)。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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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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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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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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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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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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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