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13MADFTWCU1G | 建设单位法人:施小凯 |
| 龚佳雄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区汇华路9号 |
| **高性能TPU汽车保护膜材料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1-C2921-塑料薄膜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汇华路9号 |
| 经度:119.6395 纬度: 31.7658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26 |
| 常金环审〔2024〕1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11-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00 |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13MADFTWCU1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413MA1WRXBN3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214MAD6EBJR4Y | 竣工时间:2024-11-14 |
| 2024-11-14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6-01-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经济开发区汇华路9号)建设,项目投资9000万元人民币,租赁丰汇新材料****公司所属厂房5000平方米,购置涂布、流延机等设备从事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0万平方米TPU汽车保护膜材料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经现场勘查,本次建设地点、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与环评一致。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按照你单位申报的生产工艺流程进行生产,不得在建设地址从事未经审批的工艺及产品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
| ①在上胶前增加工序:搅拌,胶水用量与环评一致,搅拌废气通过密闭收集接入RTO燃烧设备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②原环评中使用清洗剂清洗设备,实际企业使用水或清洗剂清洗设备。 ①本项目环评未提及搅拌工序,企业实际建设中上胶前需对胶水进行搅拌,目的是避免胶水出现分层或沉淀现象,搅拌可以确保其在使用前处于最佳状态,从而发挥其最佳性能。 ②企业实际生产过程中根据使用的胶水类型决定使用清洗剂或水清洗设备,当设备使用水性胶水后,需使用水对其进行清洗;当设备使用溶剂型胶水后,需使用清洗剂对其进行清洗,产生的废清洗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未导致产能增加,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①增加2台干燥机 ②新增4台搅拌机 ①增加2台干燥机,干燥机用于去除TPU粒子多余水分。企业实际干燥时间较环评增加2h,原有设备数量来不及供应用料,因此增加2台干燥机与供料速度匹配。 ②新增4台搅拌机,搅拌机用于搅拌胶水。本项目环评未提及搅拌工段,企业实际建设中上胶前需对胶水进行搅拌,目的是避免胶水出现分层或沉淀现象,搅拌可以确保其在使用前处于最佳状态,从而发挥其最佳性能。 未导致产能增加,且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雨污管网,本项目不得有生产性废水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进入******处理厂集中处理, 工程设计中,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挤出、流延、成膜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标准限值;上胶、涂布及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甲苯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标准限值;清洗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限值;RTO热焚烧装置天然气助燃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041-2021)中表1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甲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中表9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省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041-2021)中表2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验收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与市政污水管网接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次验收项目挤出、流延、成膜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搅拌、上胶、涂布烘干、熟化及清洗工序废气经密闭收集通过RTO燃烧装置处理后经20m高DA002排气筒排放;RTO燃烧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20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密闭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0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
| ①增加污染源:搅拌工序,胶水用量与环评一致,搅拌废气通过密闭收集接入RTO燃烧设备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②废气处理方式变化,由原先的 “危废库废气与挤出流延成膜工序废气混合后,共同经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一根排气筒排放” ,升级为“两类废气分别独立经由各自专用的二级活性炭装置进行处理后经两根排气筒排放”。 ③对废气处理风量重新进行核算。 ①本项目环评未提及搅拌工段,企业实际建设中上胶前需对胶水进行搅拌,目的是避免胶水出现分层或沉淀现象,搅拌可以确保其在使用前处于最佳状态,从而发挥其最佳性能。 ②由于危废仓库与生产车间距离较远,产生的废气无法进行合并处理,因此这两类废气需单独收集后再分别进行处理。 ③根据企业的实际建设情况对废气处理风量重新进行核算。 未导致产能增加,且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在设计、施工、投运期间应将环保要求纳入具体工作中,设立专门人员负责环保工作,制定相应的环保规章制度并予以落实。 重视安全生产,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原料储运及生产过程中事故发生及事故性排放。 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全厂以生产车间为边界外扩10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今后该范围内不得规划、**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项目竣工后,须按排污许可相关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并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等工作,邀请安全专家一并参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本项目开工建设之前,需按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384 | 0 | 0 | 0 | 0.038 | 0.038 | |
| 0 | 0.011 | 0 | 0 | 0 | 0.011 | 0.011 | |
| 0 | 0.004 | 0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07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004 | 0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338 | 0 | 0 | 0 | 0.338 | 0.338 | / |
| 1 | / | ****处理厂接管标准 | 已建成 | 化学需氧量24mg/L,悬浮物10mg/L,氨氮0.182mg/L,总磷0.08mg/L,总氮1.55mg/L |
| 1 | 1#二级活性炭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 | 已建成 | DA001出口:臭气浓度1122;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3.53mg/m3,排放速率4.64×10-2kg/h | |
| 2 | RTO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 | 已建成 | DA002出口:甲苯排放浓度0.176mg/m3,排放速率2.68×10-3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4.14mg/m3,排放速率6.30×10-3kg/h;臭气浓度1318;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未检出 | |
| 3 | 2#二级活性炭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已建成 | DA003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8mg/m3,排放速率8.69×10-3kg/h; |
| 1 | 减噪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建成 | N1 东厂界外1m昼间57.1dB(A);N2 南厂界外1m昼间59.3dB(A);N3 西厂界外1m昼间50.5dB(A);N4 北厂界外1m昼间56.6dB(A);车间内部噪声源74.0dB(A) |
| 1 | 按固废“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在投产前签订处置协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所有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本次验收项目已规范化设置固废仓库与危废仓库;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1 | 重视安全生产,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原料储运及生产过程中事故发生及事故性排放。 | 厂区已设置40m3事故应急桶,公司应急预案已编制。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