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内企业员工上下班通勤,提升服务效能,********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开展采购2026年开发区通勤车服务相关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开发区通勤车服务。
二、采购主体
****。
三、采购服务内容
开展2026年开发区通勤车服务,主要包括:
(一)服务范围:大学城地铁站C口至万溪核心区一期、二期。
(二)运营时间:工作日早、晚高峰各3班次。
(三)服务期限:1年。
四、预算资金
最高预算金额:40万元
五、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客运服务或相关内容)。
(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车辆、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车辆清单、驾驶员资质等证明材料或承诺)。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如企业成立未满三年,则提供企业成立至今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六)报价金额不超过400000元,提供报价材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响应方式
拟承接主体可在2026年2月12日17:00前将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的则提交营业执照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地址:**区兴园路****科技****中心5****中心),领取采购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按时提交投标材料。未按期领取采购文件资料的视为报名不成功。符合承接条件且报名成功的拟承接主体应不少于3家,****按相关规定对提交的投标文件统一组织评审。
截止时间:2026年2月26日17:00(**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开发区管委会(地址:**区兴园路****科技****中心5****中心)
时间:2026年2月27日09:30(**时间)
地点:****开发区管委会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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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