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立项审查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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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立项审查的补充通知

****商务局:

按照《****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完善再生**回收体系支持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322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现将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立项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新增支持方向及范围

根据《****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完善再生**回收体系支持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322号)有关要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在原有五个支持方向基础上新增支持废旧家电家具再生**回收体系建设。具体支持内容为:

1.完善县域再生**回收体系中转设施。支持改造建设县域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集散站点,有效提升县域再生**集聚和中转能力。

2.****中心等商业网点提供废旧家电回收、二手家电经销、维修等生活服务,改造建设废旧家电暂存、周转相关设施,增加服务功能。

3.支持废旧家电回收企业配备再生**回收车辆,推广“以车代库”等灵活流动回收模式,统一服务规范,延伸回收网络,实现废旧家电即收即走。

二、项目建设周期

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立项申报项目建设周期为自2023年1月1日动工且至立项审查时未完工的项目。

三、有关工作要求

****商务局高度重视,一是严格资金管理使用,新增的项目支持方向及范围须符合《**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不得将新增支持废旧家电家具再生**回收体系建设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用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或采取消费券等任何直达消费者补贴的形式。二是全力提升项目质量,要对照《****办公厅 ****办公厅 国家乡村**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完善再生**回收体系支持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322号)、《****等9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黔商发〔2023〕29号)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好项目遴选及申报工作。

2024年5月31日

(联系人:秦辉;联系方式:175****5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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