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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司****公司承揽某部**通信系统配套建设项目-光缆设备采购。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公示)采购方式,现进行单一来源事前公示。
一、采购内容:
48芯室外单模光缆GYTA53-48B1.3共计32600米、144芯室外单模光缆GYTA53-144B1.3共计20皮长公里。。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省****公司采购管理办法(承揽业务服务类)(试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符合以下情形时可以在承揽业务的服务采购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选择供应商:(五)客户有明确要求的(须有客户出具书面意见)。品牌制造商出具授权函,指定****为本项提供所需材料,建议按程序采购****,以保障项目顺利推进与高效交付。通过单一来源谈判(公示)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 https://szyc.****.cn/)媒介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6年02月09日至2026年02月11日,共3天。
[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公示截止日应公示至24时00分。]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联系电话:133****8902
邮箱地址:****@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