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县泾渭镇鼎正庆化苑1号商业楼 301室商铺租赁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省**市**县泾渭镇鼎正庆化苑1号商业楼 301室商铺租赁公告
挂牌价 370,821 元/年
保证金 100,000元
租赁期限5
租赁面积2019.32m2
承租押金承租人应在实际交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交纳保证金,该笔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
租金支付方式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报名开始时间:2026-02-06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2-26 17:00:00 标书代写

项目名称 **省**市**县泾渭镇鼎正庆化苑1号商业楼301室商铺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2-06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2-2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1个周期顺延,顺延6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概况

序号

标的名称

租赁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年)

装修期

(月)

租赁保证金

(元)

挂牌年租金(元)

现状

1

鼎正庆化苑1号商业楼301室

商铺

2019.32

5

3

100000

370821

空置

所在地 **省**市**县泾渭镇泾渭二路鼎正庆化苑1号商业楼301室
出租人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人名称:****

出租人承诺

我方作为出租人,向****(以下统称“****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依法拥有的租赁标的公开租赁,****集团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租赁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出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租赁过程中,遵守法律****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公司党委会议纪要(第29期党委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告知

1.本次标的为整体租赁,挂牌年租金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税率5%。

2.租赁公告期内同步转让,转让优先;承租期内出租人有权处置标的,承租人享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其他有关转让的条款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3.租赁开始日期:装修期结束后的次日,装修期为实际交付次日起3个月。

4.保证金:承租人应在实际交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交纳保证金,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人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意向承租人按上述方式参与交易程序,成交后,****集团出具《成交结果通知书》,确认租赁标的的成交方式、成交日期、年租金等,且承租人不存在违约行为,租赁保证金在扣除****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为部分首年租金。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人须在5个工作日****集团指定账户支付首年剩余租金,其余租赁年份租金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至出租人指定账户。

4.租赁标的成交后,承租人须在规定期限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容以出租人相关约定为准)。

承租方资格

条件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1.承租人付清所有款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标的。

2.租赁标的交付前产生的水、电、暖、气、物业等费用由出租人承担;租赁标的交付后由出租人协助办理水、电、暖、气、消防等手续,办理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全部自行承担。

3.承租人对租赁标的进行装修的方案及具体内容,已取得出租人审查并同意。

4.租赁标的实际交付日期以【出租人和承租人签署的出租房屋交付确认书(格式见《房屋租赁合同》附件二)】中的日期为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承租人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租赁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2.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并到相关部门咨询。参加竞价则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了出租标的范围、面积、设施设备、瑕疵等现状并且完全接受本租赁公告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租赁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3.在《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若租赁****政府部门或出租人的上级部门征用、强制收购或收回,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该等解除自征用、强制收购或收回发生日或出租人决定的其他日期起生效,出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应于解除日起的30天内向承租人返还任何预付但尚未使用的租金及其他款项(如有),并返还保证金。

4.在租赁期内,租赁资产由承租人实际管理,承租人或承租人允许进入租赁资产内的其他人员在租赁标的内滑倒摔伤、酗酒死亡、自然死亡、被他人伤害,或发生其他意外事件导致该等其他人员受伤或死亡的,出租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承租人负责租赁期内房屋、设施、资产的修缮和维护,并承担相应费用。

6.承租人应在租赁期内合法使用房屋、设施、资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自行承担经营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纠纷和法律责任。

7.租赁期内承租人要遵守国家有关房地产、工商、税务、卫生、安监、环保、治安、消防等法律法规,****政府管理部门的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卫生、健康等检查,对查出问题应立即按要求进行整改。

8.承租人应设专人负责安全环保消防管理工作,因违规或违章经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负责;在租赁经营期间产生的一切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健康、安全、环保责任事故、事件责任由承租人完全承担。

9.承租人必须按照国家消防管理有关规定,配备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完好备用。

10.未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前,承租人不得转让其在《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得转租房屋。

11.自实际交付日期起,承租人应将其实际消耗的【电、水、网络、电讯】等费用直接支付给服务提供商。电、水消耗量应通过独立仪表进行计量。除非《房屋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由承租人负责安装独立仪表并承担安装费用。双方应当在租赁标的实际交付之日对电、水、网络、电讯等的实际计数情况(消耗量、余量等)进行签字确认。

12.交易过程中涉及税费由交易双方根据税法及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13.成交后,****集团向双方仅开具服务费发票。

14.其他详见《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租赁合同(待签)》等文件。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意向承租人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租赁公告》《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租赁须知》和《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租赁资格、注册报名、租赁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租赁、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6-02-06 09:00:00 至 2026-02-26 17:00: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规****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注:上述资料中提供复印件的,须按本报名流程的规定自然人签字按指印、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加盖公章,且原件备查。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租赁保证金交纳起始时间2026-02-06 09:00 截止时间2026-02-26 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银行账户信息如下:标书代写

名称:****

开户行:**银行天成支行

账号:101********8706

银行联号:313****14023

2.若意向承租人未成为承租人,****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

3.租赁标的成交后,****集团出具《成交通知书》且承租人不存在违约行为,租赁保证金在扣除****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将转为部分年租金。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租赁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承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意向承租人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在扣除出租人和****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剩余部分用以赔偿出租人的损失,租赁保证金****集团交易服务费的,****集团有权向意向承租人继续追偿。

(1)转让标的成交后,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2)转让标的成交后,承租人未在5个****集团指定账户支付首年剩余租金的。

(3)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集团损失的。

(4)意向承租人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承租人故意泄露出租人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承租人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承租人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交易价款低于本次交易价款时,该承租人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服务费 按《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约定收取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房屋租赁合同(待签)》.pdf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赵经理,联系方式:133****3302
咨询电话 0931-****986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市**区**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技术支持 赵经理,联系方式:133****3302
其 他

1.****集团网站www.****.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06
招标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县泾渭镇鼎正庆化苑1号商业楼 301室商铺租赁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