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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企业及项目概况
****拟投资18000万元,****开发区团林镇建设年产35万吨锆钛新材料项目。
本项目年产锆钛精矿35万吨,采用磁选、电选、重选、浮选等工艺对锆钛粗矿进行精选,主要产品有钛精矿、锆英砂、金红石、石榴石、独居石等产品。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年产20万吨锆钛选矿能力的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包括1#、2#生产车间、包装车间、办公楼等建筑物,布置一期工程主要生产设备。二期建设15万吨锆钛选矿能力的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包括3#生产车间及二期生产设备的布置。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要求,符合《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规划要求,符合区域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厉总
电话: 155****6263
E-mail:****@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大学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在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网络链接为: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按上述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发送建设单位联系人邮箱,也可通过电话直接向建设单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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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