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4日-2020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9-****2749
通讯地址:**市**大道1280号
邮 编:21302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报告全本
1
****生产、销售和使用自屏蔽电子辐照加速器项目
**区
****
2020.****.14
见附件。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