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涞源县腾嘉建材有限公司200万吨/年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审批
河北-保定-涞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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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涞****公司200万吨/年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05 15:5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涞****公司200万吨/年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2—****610-8046

通讯地址:**县百泉路67****中心二楼东厅项目建设服务窗口

邮 编:0743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涞****公司200万吨/年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省**市**县杨家庄镇支家庄村**沟

涞****公司

******公司

建设内容:

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新增1条生产线对200万吨固废治理生产中所产生的废渣进行回收利用,年生产细砂11.5t/a、含铁尾砂4.5万t/a。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6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占投资的1.92%。

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设计、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等要求;

(1)在施工过程中,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施工现场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确保施工场地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期废水为施工现场人员盥洗废水,全部泼洒地面抑尘,不外排;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施工期建筑垃圾收集后送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倾倒填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妥善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

(2)废气:运营期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给料机上料、颚式破碎、锤式破碎、筛分以及料仓落料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料仓落料点上方设置集气罩,3#锤破设备封闭+集气罩收集,4#振动筛封闭+集气管道,收集的所有废气与现有工程3#振动筛废气共用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TA002)处理;鄂破机设备封闭+集气罩收集,1#、2#锤破机设备封闭+集气罩收集,1#、2#振动筛设备封闭+集气罩收集,鄂破出料落料点设集气罩收集,上述废气收集至现有工程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所有处理后废气共用1根17m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石灰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25)表2物料输送、破碎、筛分、粉磨及其他生产工序或设施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包括车辆运输废气、鄂破给料机上料和成品上料废气以及生产线未收集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硬化场内运输通道及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厂区配备车辆清洗装置,并对厂区路面定时清扫和洒水抑尘;运输物料时进行覆盖防止撒落;上料点(给料机)设三面围挡+喷雾装置降尘;运输成品的汽车要覆盖苫布,成品区密闭,产品装料过程开启喷雾装置;生产车间密闭,洒水抑尘,干物料皮带输送机采用全封闭廊道;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减少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石灰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1-2025)表3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

(3)废水:项目细筛废水和脱水过滤机废水进入浓缩罐沉淀,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通过加入絮凝剂(PAC/PAM)进行絮凝沉淀,上清液进入**罐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设旱厕,定期清掏。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盥洗废水,产生量小,全部泼洒抑尘,不外排。

(4)噪声:本项目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和治理设施风机等,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5)固废:浓缩罐产生的污泥、洗车沉淀池产生的沉渣,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油桶以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除尘灰、洗车沉淀池沉渣和污泥;除尘灰、洗车沉淀池沉渣,收集后暂存于库房内一般固废暂存区,之后定期外售;浓缩罐污泥经压滤脱水后,暂存于库房内一般固废暂存区,用于周边矿山生态修复;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已压缩)腾嘉一厂全本报告.pdf报批申请表-腾嘉2.4.pdf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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