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4-****445
通讯地址:**县建设综合楼
邮 编:01335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
| 1 | ****10万吨尾渣回收及综合利用项目 | ****市**县******开发区**产业园****(一厂)院内 | **** | ** 绿硕环 保咨询 有限公司 | 中心坐标:E114°3'51.508" ,N 41°53'24.249",项目在一厂现有空厂房内建设1条跳汰洗选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年产锰铁粒子5000吨/年。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1%。****委员会以项目代码****进行了备案。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报告表》要求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到运输过程规范、物料堆存妥当,施工固废及废水合理处置,避免粉尘、废水、固废、噪声等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二)强化水污染防治管理。厂区要做好分区防渗工作,加强运行维护,防止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县****公司进一步处理。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三)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原料存放、生产车间全密闭,本项目原料水淬渣为湿渣,上料口、破碎机上方设置喷雾洒水装置,经治理后营运期废气排放执行《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相关排放要求。 (四)严格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处理,做好分类处理处置工作,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