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局关于2018-2019****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局2026年度常年(驻点)法律顾问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共有****、**市****事务所、******事务所3****事务所参与报价。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1.****报价25.8万元;2.**市****事务所报价25.9万元;3.******事务所报价25.98万元。综合考虑机构实力、业务经验、服务报价、团队支持等因素,建议委托综合报价最低的****承接我局法律顾问服务。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 |
项目成交金额:25.8万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1)提供日常法律事务服务,参加相关业务研究,提出有效意见;(2)审查和评估我局法律合同、法律文书的合法性、有效性、完备性、风险性,提供书面审查意见;(3)迅速响应并及时提供法律指导意见、法律业务咨询;(4****政府法治工作以及法律顾问事务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书;(5****政府法治工作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6)提供3场以上法律培训;(7)承办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地址:**市**区**街道**大街408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4381 电子邮箱:rzjbgs@szgm.****.cn 公告日期:2026年2月6日 | |
备注: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