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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局****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专业能力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建规〔2023〕7号-协)等相关规定,我局对****公司的代建工作人员情况进行核定,该单位人员情况符合厦建规〔2023〕7号-协文件规定,现将****公司市政公用乙类(智能交通系统)代建单位专业能力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2月12日前将书面材****建设局建设工程协调处,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6年2月6日-2月12日
接待处室:****建设工程协调处
来访地址: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601室
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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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