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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镇农产品冷链仓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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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区**镇农产品冷链仓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同意实施**区**镇农产品冷链仓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复函》(**区府办函〔2025〕152号)、《**区**镇农产品冷链仓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概算审核报告》和区投资审核所审核意见,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区**镇农产品冷链仓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2-445303-04-01-731517)初步设计概算。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镇祥和一路。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一个标准化农产品冷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建设一栋一层的标准化农产品冷库,占地面积约497.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64.06平方米,楼层高度约4.5米,屋面防水面积约585平方米,及配套电气、给排水等基础设施。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94.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72.27万元(**工程费245.15万元,设备购置费27.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22.72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中解决。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026年3月至2026年9月。
六、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及主要设备未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不予核准。
七、******局的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九、项目单位开工建设后应当通过****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验收等基本信息。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区**镇农产品冷链仓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区农水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及主要设备未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不予核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