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北苑学生公寓及附属服务保障设施项目(一期)概念方案公开征集比选变更公告
1.基础信息
1.1采购项目名称:******校区北苑学生公寓及附属服务保障设施项目(一期)概念方案公开征集比选。
1.2标段(包)名称:******校区北苑学生公寓及附属服务保障设施项目(一期)概念方案公开征集比选。
2.变更内容
原内容为: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
(二)申请人应为在其所在国家或地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自然人参与征集。
(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主体****公司,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同时报名参与征集。
(四)申请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五)信誉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
(六)申请人必须具有近五年来(2021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建筑面积在18077(不含)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
(七)申请人在参加本征集活动中从业主单位及征集人处收到的信息均为“保密信息”,并予以保密。
(八)未被列入**控股体系黑名单管理。
调整为: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征集。
(二)申请人应为在其所在国家或地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自然人参与征集。
(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主体****公司,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同时报名参与征集。
(四)申请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五)信誉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
(六)申请人必须具有近五年来(2021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建筑面积在18077平方米(不含)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
(七)申请人在参加本征集活动中从指导单位及征集人处收到的信息均为“保密信息”,并予以保密。
(八)未被列入**控股体系黑名单管理。
2.其他内容不变。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