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院就医服务环境,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切实满足就诊患者、家属及院内职工的即时消费需求,同时规范院内经营秩序、保障消费安全,经医院支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拟在院内指定公共区域设置自助贩卖机。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合格供应商,负责自助贩卖机的投放、运营及维护等相关服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院内指定区域自助贩卖机投放、运营及维护服务项目。
2. 投放区域:医院门诊楼指定公共区域(具体点位、****医院根据实际场地规划、人流量分布统筹确定,****医院完成现场勘查、点位确认工作)。
3. 服务内容:****医院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的自助贩卖机设备,负责设备的免费投放、专业安装、调试校准,以及后续日常运营、定时补货、清洁消毒、故障维修、安全管控等一体化服务;售卖商品需严格贴合妇幼保健机构服务特点,重点围绕孕产妇、婴幼儿、患者及家属需求,以瓶装水、无酒精饮料、预包装便捷食品(低糖低盐、易消化)、母婴常用小件耗材(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为主,严禁售卖含酒精、高糖高盐、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严禁售卖违规药品、医疗器械、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其中涉及母婴耗材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并具备对应经营资质。
4. 服务期限:拟定服务期限1年,采用“合同一年一签”模式;年度服务考核合格后,双方可协商续期,最多续期2次,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续期需重新履行审核手续。
5. 设备及运营要求:自助贩卖机外观需简洁整洁、色调柔和,与医院整体就医环境协调统一,无明显****医院审核同意的公益宣传标识除外);设备运行噪音低,符合医院安静环境要求,避免影响患者休息;设备需支持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及现金支付等多种便捷支付方式,具备远程监控、库存预警、销售记录追溯、温湿度监测等功能,便于医院实时监管及供应商精准补货,其中售卖母婴耗材及医疗器械的设备,需采用全封闭式设计,配备合格的温湿度监测设备,清晰标注经营主体信息、资质证明及售后投诉电话,具备销售凭证打印功能,实现销售记录可追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法人资格: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自助贩卖机运营、食品销售(或对应类别)等相关内容,若涉及母婴耗材及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的,需额外持有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对应资质文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履行合同义务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接受个体工商户、联合体报名及挂靠经营。
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设备及售卖商品需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检测报告。
3. 运营能力:供应商须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专业的服务团队,拥有固定的供货渠道、仓储场地及配送能力,能够保****医院高峰时段缺货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非高峰时段不超过4小时),具备设备故障快速维修能力(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一般故障24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48小时内修复);有至少1个与医疗机构**的自助贩卖机运营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熟悉医疗机构运营规律及服务要求,****医院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医院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配合医院完成年度考核工作。
4. 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承诺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院各项管理规定,规范运营、诚信经营,承担因商品质量、设备故障、安全管理等问题引发的一切投诉、赔偿及法律责任;承诺不擅自更改投放点位、增加设备数量或变更售卖商品品类,如需调整,须****医院审核同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遴选。
三、遴选流程
1. 报名提交材料: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院后勤保障科提交报名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相关资质文件(涉及医疗器械的提供对应备案凭证)、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税收及社保缴纳凭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信用查询截图、类似业绩合同、运营方案(含设备配置、供货渠道、补货计划、维修保障、安全管理等内容)、管理费报价单等相关材料,具体报名材料可咨询联系人获取详细清单。
2. 材料审核:医院将组织****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符合性,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审核不合格的,将书面告知原因,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3. 现场遴选:****医院组织的现场遴选,现场介绍企业实力、运营方案、服务承诺等相关情况,遴选小组根据供应商的资质、业绩、运营能力、服务方案、报价、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中选供应商。
4. 结果公示:中选供应商名单将在我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医院将与中选供应商签订服务合同;公示有异议的,医院将核实处理,若异议成立,取消该供应商中选资格,按综合评分排名依次递补或重新组织遴选。
四、其他事项
1. 报名材料须真实、完整、规范,若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相关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遴选及中选资格,情节严重的,列入医院**黑名单,禁止未来3年内参与我院任何**项目。
2. 供应商报名即视为认可本公告全部条款,****医院的管理、考核及相关规定,若未按公告要求及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同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3. 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及遴选费用,供应商参与遴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制作、现场答辩、设备勘查等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医院不给予任何补偿。
4. 医院对本次遴选工作拥有最终解释权,若因政策调整、场地变更等特殊情况需调整公告内容,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发布补充公告,请供应商密切关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4-****8602
联系地址:****总务科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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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