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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水库加高扩容工程-横柏料场至坝区施工道路临时工程涉河涉堤(含占用水域)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本项目位于安**孝**,**施工道路、施工便桥、过水涵管。道路临时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面积159.06m2;施工便桥桥墩临时占用统溪河道水域面积4.50m2,占用水域容积5.01m3;1#涵管临时占用百亩塘山塘沟渠水域面积31.84m2,2#涵管、3#涵管分****水库沟渠水域面积26.36m2、20.83m2,4#涵管、5#涵管分别临时占用庙沟山塘沟渠水域面积9.32m2、18.40m2,涵管均不占用水域容积,属于非重要水域。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无异议的,我局将在其提交完备的申请材料后正式受理许可申请。
特此公告。
公示期限:2026年2月6日—2026年2月12日
联系方式:0572-****471
申请人:安**西****公司;
公告原因: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含占用水域);
附件:
1、关于请求审批《****水库加高扩容工程-横柏料场至坝区施工道路临时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
****水库加高扩容工程-横柏料场至坝区施工道路临时工程的请示
2、《****水库加高扩容工程-横柏料场至坝区施工道路临时工程防洪评价报告》
****水库加高扩容工程-横柏料场至坝区施工道路临时工程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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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