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06 00:00
**市****社区****中心装修工程
标前公示
| 项目名称 |
**市****社区****中心装修工程 |
| 项目编号 |
HBCG-G26 -SHDL |
| 项目预算 |
260万元 |
| 采购内容 |
****社区****中心装修工程,分****办公室、调解室、设备间、卫生间,二楼礼堂大厅和会议室、****活动室、控制室、操作间、卫生间,单独礼堂一座等装饰装修、**单独厨房一座以及购置空调设备和办公桌椅、活动室可移动桌椅等,装修区域总建筑面积1507.79m2。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投标人资格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2****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的企业资质、资格: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付款方式 |
有预付款,施工合同签订备案,开工令签署完成,支付至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应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施工期间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0%时,支付至合同金额70%的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经审计单位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100%,同时中标人按审定金额的3%缴纳质量保修金(电子保函或纸质保函),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退还。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评标方法标书代写 |
综合评分法 |
| ****、****联系方式 |
1、采购人名称:**** 地 址:**市**区宁山路与沱河路交叉路口南100米 联系人:任书记 联系方式:187****3982 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县御溪美景22栋604 联系人:闫雪美 联系方式:138****8815 邮箱:****@qq.com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 公示期 |
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3日 五个工作日 |
| 标前公示反馈时间 |
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3日17:30前(超过规定时间的视同放弃) |
**市****社区****中心装修工程
各相关供应商:
****受托,将对“**市****社区****中心装修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为维护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现将项目采购文件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采购文件),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6年2月13日17:30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后拍照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