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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二期项目竣工及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屯镇A区
建设内容:****二期项目位于**省**市**区**屯镇A区,占地面积为21559m2。设计报废机动车拆解产能为20000辆/年。本项目与原项目同位于**区**屯镇A区,两个厂区相距约400m,本项目建成后两个厂区可实现独立生产,无任何依托。主要建设内容为将二期项目租用厂区内现有生产厂房内部分区改造,将北侧****广场;**一座车辆存放区。
竣工日期:2026.2.5
调试起止时间:2026.2.6-2026.5.5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77****026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