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县古镛镇纵七线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将自然资〔2026〕14号)悉。现批复如下:
《**县古镛镇纵七线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经专家组评审通过,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上述详细规划,请你局严格依法监督该地块的规划建设,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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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