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15日 |
| 标 题:****委员会关于******校区学生宿舍楼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来发改审批〔2026〕5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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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批复******校区学生宿舍楼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校区学生宿舍楼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在下步工作中作进一步优化。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址:**市**区柳邕路381号(******校区)。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校区用地面积90733.16㎡,本次建2栋学生宿舍建筑面积7108.82㎡,建筑占地面积1173.09㎡。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1栋6层男生宿舍楼,建筑占地面积589.24㎡,总建筑面积3573.09㎡;二期**1栋6层女生宿舍楼,建筑占地面积583.85㎡,总建筑面积3535.73㎡。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564.40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费用为2226.21万元(一期工程费用:1203.80万元,二期工程费用:1022.41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263.50万元;预备费为74.6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七、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落实建设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校区学生宿舍楼项目总概算表
****委员会
2026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