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26年便携式余氯仪浊度仪采购项目补遗及答疑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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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便携式余氯仪浊度仪采购项目补遗及答疑
发布日期:2026-02-06

****2026年便携式余氯仪浊度仪采购项目

补遗及答疑通知

补遗部分:

开标时间更改:标书代写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2月11日10时00分(**时间)前,投标人自****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标书代写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2月11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采购中心。标书代写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2月11日10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答疑部分:

(一)原条款: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向使用单位供货的满足下列要求的便携式余氯仪和浊度仪,合同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或者分别提供余氯仪和浊度仪的合同,两个合同总金额20万以上)。”标书代写

质疑内容:由于便携式仪表具有单次需求数量少以及经济价值较低的情况,招标人设置20万元以上的业绩要求,远远超出了市场相关类型便携仪表的采购业绩标准,可能会涉及排除潜在有能力的投标人。建议将此条修改为: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向使用单位供货的满足下列要求的便携式余氯仪和浊度仪销售业绩,合同累计总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可提供多个合同。”标书代写

答:按比选文件执行。

注:本补遗及答疑通知是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补遗及答疑等开标前的所有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是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知悉全部有关比选过程和比选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标书代写

比选人:****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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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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