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签到表》(签署《现场勘验签到表》,中心根据转让方提供的《现场勘验签到表》名单审核意向受让方报名资格,勘验人须与法定代表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报名资料, 意向受让****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由转让方最终书面确认意向受让方是否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后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或未全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拆除时间安排及其他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在决定受让前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标的转让公告之内容,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标的数量、照片、残值仅供参考,以实际数量交接,不因实际交接数量而调整成交价格,成交后按标的实际现状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涉及的具体范围、品名、型号、数量、重量、品质等均不作承诺保证,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性、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拒付价款、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或向转让方提出其他诉求。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期间须现场勘验并签署上传《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联系人:韩永刚 153****3730、 0471-****931;杜永亮 0471-****988、180****7588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受让方资格证明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中心,并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受让方纸质版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中心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转付价款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受让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按照《****中心****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执行,成交后不因实际交付数量变化而调整。 4、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后,按照附件中《动力中心拆除设备时间安排》,自行完成标的交接工作。如实际交接资产数量少于参考明细清单中披露的数量,转让方退还受让方多交的交易价款,退款事项由交易双方直接进行结算,交易价款退还计算公式如下: 退款金额计算公式=不足部分资产的挂牌底价x(1+增值率); 增值率计算公式=(成交价-挂牌底价)/挂牌底价x100%。 5、最终受让方需在接到《资产交接通知书》后5日内向转让方交纳交易价款20%提货履约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内。逾期未按约定支付,则视为受让方拒绝履约,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次交易。待资产交接完毕及转让方要求的全部事项履行完毕且无任何问题后10日内,由转让方退回受让方指定账户(不计息)。 6、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标的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交接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逾期转运、清场,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公告约定处置受让方的提货履约保证金保证金。 7、本次转让标的为********中心废旧设备及物资。项目成交后,受让方除与转让方签订协议外,还须与转让方委托的锅炉拆除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协议,双方分清拆除设备所属范围、责任范围,清运期限等,受让方不得影响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作业进度。受让方必须按照施工总承包方要求的时间将拆除下的设施设备全部清理完毕,并清运现场(根据实际可分区域、分阶段清运,具体时间与施工总承包方协商确定。)受让方需严格遵守转让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施工总承包方具体要求和时限拆除清运(具体时间需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沟通协商确定),将转让标的范围内残留垃圾清理完毕并依规处置,并承担相应转运费和垃圾处理费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清运,超出规定期限清运的,每延一日将以交易价款的2%在提货履约保证金中予以处罚,并承担由此给转让方和施工总承包方带来的相关损失。 8、本次转让标的物,如个别设施设备受让方要求自行拆除的,需与施工总承包方进行沟通确定,并签署相关协议。同时,受让方必须应具相关资质方可进行拆除作业(包括拆除作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等),同时承担拆除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拆除过程中的人员伤亡、主管机构处罚等。受让方承担拆除作业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一切责任,转让方不再承担拆除涉及的相关费用。具体拆除范围以实地察看与施工总承包方共同确定的为准,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不得损坏设备房保留部分建筑结构及其他设备、设施,全程听从转让方或施工总承包方现场指挥。由受让方负责拆除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承担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因过错等其他情况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9、转让方委托的施工总承包方负责拆除标的物,吊放至资产清运指定位置,受让方负责标的资产的运输及清场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受让方如不及时清运设备,产生二次装卸搬运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受让方对转让标的装卸、运输及清场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转让方及转让标的所在地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指挥,操作人员、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上岗证及安全作业资格证书。不得违反转让方相关安全、消防等管理规定。如给转让方和相关生产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受让方应按转让方要求将转让标的范围内残留垃圾清理完毕,并且需要按照相关环保规定及转让方要求,将残留垃圾依规处置,并承担相关运费和垃圾处理费,受让方应对转让标的的装卸、运输及清场等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相关事件,受让方需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10、如涉及受让方拆除工作,设备拆除过程中涉及的登高、动火、吊装、动土、受限空间、断路等特殊作业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全程严格按照转让方安全管理人员要求进行拆除清运。受让方必须充分了解管理流程和管理要求,衡量因此对工作效率产生的影响。拆除作业环境、条件及作业时间须按规定执行。受让方须将拆除区域进行封闭围挡,应根据转让方要求对拆除区域内保留的设备、房屋建筑、构筑物等进行防护,并确保其在拆除过程中不受损坏。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作业,在拆除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基础部分时,做好地下管网、热力管线、供电电缆、架空供电线路的安全防护措施,对可能出现的安全环保风险进行预防预控,出现安全事故,均由受让方负责和承担。受让方自行承担房屋建筑垃圾的清运,且清运到属地城市管理指定地点,任何影响城市市容、城市管理、环境污染等任何处罚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拆除处置结束,经验收合格后,围挡由受让方自行回收。如受让方施工超出拆除范围,私自拆除或损坏不属于拆除范围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房屋建筑、构筑物等),受让方应按市场价值进行赔偿并扣除等额提货履约保证金,并且转让方将依法追究受让方的法律责任。 11、转、受让双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资产数量等关键信息。资产均按现状转让,公告中的相关描述、图片仅作为勘验参考,不作为提货依据。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标的数量、重量、长度、型号等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受让方受让标的后不得以数量不够、重量不足,长度不够,型号不对等为由要求调整价格,拒绝履行后续受让义务。受让方需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双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质量、数量等关键信息,并于转让方约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资产清运工作(具体需根据现场实际确定,需与施工总承包方共同确定)。 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拒绝履行后续义务,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提货履约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12、受让方不得将成交的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让给第三方,一经发现,转让方将按照成交价款的10%予以扣罚提货履约保证金,并且受让方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后果。 13、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处理以及办理环保备案及相关手续。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5、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