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电炉模铸钢锭的精整和脱模劳务项目进行供应商公开招募,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电炉精整、脱模
2.采购标的概况及范围:模铸锭脱模装车转移,冷锭修磨精整(含商品锭及下工序返回修磨的模铸锭/坯),详见《技术协议》(附后)。
3.建设或交货地点:**省**市**大道316号,****电炉厂精整区域(原特冶厂房东侧)
4.项目类型:服务
二、报名资格要求、
1.在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依法纳税、合法经营,****公司。
2.应标公司需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誉记录、无行政处罚记录、过往招投标中无廉洁、违法违纪记录。
3.信誉情况良好,有相关脱模或钢锭精整劳务经验(提供近三年完整劳务合同扫描/复印件≥2份);近3年无安全事故记录,公司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需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记录)。
4.提供安全生产管理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冶金类)(至少含1名负责人、1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办理合格供应商准入用);
三、咨询和报名
1.报名咨询: 技术咨询: 134****8683; 业务咨询 189****1135;报名咨询 138****8317。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2月13日下午17:00时,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3.报名地址: https://beps.****.com:58080/beps/login.jsp(供应商协同平台)根据报名要求提供附件,并登录后完成基本信息的填报。
(1)名称:项目名称+企业简称
(2)具体资料:营业执照、相关业绩、报名资格证明材料、被授权人信息等
四、备注
1.****公司资格初审,未通过审核的单位网站告知。
2.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网站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告人提出,公告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上述时间以外的异议,公告人将不予受理。
3.异议需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形式答复,异议处理电话:138****8317 邮箱:****@citicsteel.com。
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招标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正式文件为准。
5.****对本公告保留最终解释权。
公告单位:****
公告时间:2026年2月5日
模铸锭劳务委外技术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经平等协商,就********锻造厂钢锭脱模以及钢锭表面精整、商品锭包装等劳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1.总包项目:
| 序号 |
承包项目具体内容 |
| 1 |
电炉厂红送的钢锭以及注余锭(含50t和70t产线)在52线脱模及装车作业 |
| 2 |
电炉钢锭的表面精整及标识 |
| 3 |
模铸商品锭的精整及包装入库 |
| 4 |
按照相关制度使用现场作业设备 |
| 5 |
在所工作区域内执行甲方清洁生产的要求 |
| 6 |
生产所需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行车工(由甲方安排具体工作) |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根据生产计划,按月、周、日、班次向乙方下达工作任务。
2.2向乙方提供相关设备、各类能源介质、场地等,满足乙方现场操作需求。主要设备及能源介质有:起吊天车、作业场地、砂轮片、水、电、气、汽等。
2.3指导、配合、参与、协作乙方对劳务用工人员进行岗位技术培训及管理。
2.4提供相关作业标准、技术、设备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
2.5收集整理检修过程中的各项原始数据、原始记录。
2.6向乙方现场技术交底、提供必要的图纸或技术资料。
2.7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组织结构、人员安排提出建议,涉及到保证生产正常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安排甲方有否决权。
2.8甲方对乙方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安全生产等进行指导、监督、检查、验收,并对违规操作有考核权力,除按规定考核外,还可要求乙方对员工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9甲方对乙方生产、质量、安全、设备管理等方面的信息沟通。
2.10甲方每月对乙方的工作质量和完成情况进行汇总,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并提出考核意见,作为甲方每月支付劳务费用的依据。
2.11费用结算:甲方分别按当月模铸钢锭、商品锭在52线区域内的脱模、精整、包装量为基数,分别按合同模铸锭吨钢劳务价格与乙方结算。
2.12 管理职责:****锻造厂负责对乙方作业过程进行属地管理,****电炉厂负责费用结算管理。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规定,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全面接受甲方一体化的管理。
3.2服从甲方的领导及调度指挥,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若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按甲方有关管理办法执行。乙方如对甲方考核有异议,可向甲方书面提出,经甲方调查核实,根据核实后的情况拿出考核意见。
3.3按甲方要求进行作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红送钢锭脱模、精整以及包装入库工作,并确保物料流转的相关要求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影响当月生产入库任务的,扣除当月承包费用的20%(因甲方及设备因素除外)。
3.4基础管理工作:
a.按合同要求劳务人员配置人数,保证配置劳务人员到位,满足现场劳务协作需求。要求劳务人员身体健康、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违纪的公民,并具有相应的作业资格(有效操作证书)。
b.乙方根据甲方生产需要安排足够的劳务人员,并设专人管理。
c.负责劳务人员作业的安全生产培训、技能培训。
d.乙方应结合甲方要求制定完整的管理制度,对整个作业过程和劳务人员进行科学管理(包括作业规程、安全、纪律等方面),确保提供优质服务。
e.****公司出入厂管理、道路行走管理、吸烟管理、停车管理等生活管理。****公司以上各类管理,公司及甲方有权对乙方及乙方违规人员进行处罚。
f.做好保密工作,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存甲方的任何技术资料和生产资料,更不得将相关资料透漏给第三方。
3.5备品备件及材料的使用和管理:作业过程中需要的吊具、夹钳、砂轮片由甲方提供。下月备件计划每月10日前由乙方协助甲方提出,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纳入甲方计划。
3.6乙方需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制度,严格遵守甲方现场施工安全确认手续,指定现场安全监护人,做好维护安全检查监督工作,保证施工人员及设施的安全。
3.7乙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和规范用工管理。未经甲方认可,不得转包任何劳务项目。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负赔偿责任。
3.8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甲方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3.9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政府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抢救提供适当条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10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底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前(特别是煤气区域检修施工),应提前二天向甲方提报安全措施,经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施工。
3.11乙方在甲方作业过程中,因管理不善操作不当,确认不到位等乙方自身造成设备损坏或人身伤亡事故,或因上述因素而造成甲方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的事故由乙方负全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现场作业符合甲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规范,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环境管理,按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先持证后上岗,完全保证劳务作业人员的安全。保护现场环境,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的管理。
4.1乙方应加强员工劳保用品穿戴管理,严格按安全规程、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操作设备,重视安全生产,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
4.2乙方要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提倡文明作业,确保设备、人员安全。
4.3加强作业现场定置管理、文明卫生管理,保持生产现场整洁,安全通道畅通。
4.4有关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按乙方同甲方另行签订的安全协议执行。
5.违规责任:
5.1现场作业符合甲方质量体系管理规范,根据甲方下达的作业计划,按作业指导书,技术操作规程规定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满足甲方生产质量要求。影响甲方装炉时间,每延时一小时,承担200元违约金。
5.2加强过程操作质量控制,严格落实工作质量自查自检管理。钢锭标识过程产生的混钢种、混炉号行为,承担5000-10000元/次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乙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甲方上工序混钢,并积极告之甲方同时予以纠正,甲方应给予乙方每次奖励2000元。
5.3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返工,由乙方承担其返工的费用,非乙方责任导致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5.4乙方生产过程中要注重节约能源、降低消耗,能源介质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按甲方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5.5修磨报检后验收不合格需返工的或由技术质量部门抽查不合格的,按50元/支承担违约金。未达规定的质量要求并已装车或下工序提出异议的按200元/支承担违约金。不合格钢锭无条件执行返工。
5.6以上违规达到事故级别或导致各类生产、质量、安全、设备事故的,按公司相应事故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并全额赔偿经济损失。
6.其他事项
6.1本协议涉及到的劳务承包作业,基于2025年红送锻造脱模7900吨/月,钢锭精整2500吨/月,商品锭包装200吨/月进行价格测算。
6.2本协议期限与合同一致。协议正常履行时,若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承包协议,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在双方未达成共识之前应保证正常生产,否则乙方除需赔偿甲方损失外,另承担10万元违约金。乙方承包到期后,如乙方不再承包,乙方需在终止期之前做好现场清退及交接工作。
6.3发生纠纷,双方需**协商解决或申请甲方生产部仲裁。
6.4本协议作为商务合同附件,与商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生效。
6.5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宇盖章后自商务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