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2月6日拟对****等4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省**市**市**洋镇临仙路21号 | **** | 企业购置切割机、弯管机、酸洗磷化线、硅烷线、电泳线、喷塑固化流水线、塑料板挤出生产线等设备。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再经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盐酸雾收集后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电泳废气、烘干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滤芯除尘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液化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电泳线中的液化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挤出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各自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各自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 |
| **省**市**市杜桥镇汾东村10-48号3幢 | ****公司 | 企业购置注塑机、拉砂机、手动喷漆台、自动喷漆台等设备。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项目塑料眼镜振机、滚筒研磨废水经压滤装置预处理;塑料眼镜清洗、冲洗废水、水帘除漆雾废水、水喷淋废水经“混凝沉淀+氧化法”处理;金属眼镜清洗、冲洗废水经“一级混凝沉淀+二级混凝沉淀”处理(其中总镍经车间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统一纳管排放。 废气:注塑废气集气罩收集后通过21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磨水口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1m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拉砂废气经布袋除尘理后通过21m高的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项目喷漆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水帘除漆雾)后与调漆废气、烘干废气一起进入“水喷淋+过滤棉(除湿)+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进行处理后,通过21m高的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割片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 21m 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抛光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 21m 高排气筒(DA006) 高空排放;破碎废气加强设备密闭性;印字废气、点焊废气和抛蜡废气加强车间通风。 固废:一般固废各自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各自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 |
| **省**市汇溪镇 | ****政府 | 本次海游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仙人桥溪段)全部位于**市汇溪镇,工程治理河道长度约2.9 km,主要包括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岸线保护修复工程、数字化工程等.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 汽车冲洗、机械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就近租赁当地的民房,生活污水沿用原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加强施工管理,对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加盖篷布或实行库内堆放;加强施工期噪声管理,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及工艺,加强高噪声施工设备的维修管理,优化高噪声设备布置,降低噪声源强,减轻噪声对周围的影响。涉水工程内容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围堰、恢复河道原状并做好植被抚育工作;施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含油废水处理设施中的浮油及沉淀池沉渣暂时存放危废暂存间收集后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重视河道水质保护,加强河道管理,禁止两岸居民向渠道、河道内排放污水、倾倒垃圾,在运营期设置相关环境保护的标识标。 | |
| **大唐**小芝镇包山村28.5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市**市小芝镇 | 大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占地面积为680亩,选用用单块容量为650Wp的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预计装机容量为28.5MW。项目共设16个光伏发电单元,采用固定式支架的安装方式。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 一、生态。施工期:光伏阵列区分片施工,避免大面积开挖,施工完成后尽快完成临时占地复植等生态恢复工作;标明施工区域,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和破坏施工范围外的植被。施工前及时对灌草丛等环境内施工区及影响区的动物进行驱赶,减少造成施工车辆碾压的危害。运营期:各支架之间留有合理空间,使光伏板下的植被能有一定的光照时间,保证农业生态系统正常进行光**用;同时光伏方阵与下方植物留有足够的高度,减少生产活动对陆生生物的干扰。 二、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租赁附近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村庄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直接排放;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截水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确保施工期无废水排放。运营期:采用无人值守,无生活污水产生。项目不使用洒水车冲洗,运营期由运维人员使用移动式光伏滚刷机对光伏板表面进行高频滚刷清洁,清洁时无需更换毛刷头,完成清洁后由运维人员带走保养,无废水排放。 三、废气。施工期:建立健全扬尘管理机制,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期尽量避开易产生扬尘的天气;做好施工现场围挡;土方开挖采用湿法作业;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及时清扫、洒水;砂石、表土等在临时堆放时做好覆盖。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四、固废。施工期:废包装材料和多余的物料统一收集;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运营期:废光伏板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变压器废油随产随清,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 五、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等应远离居民住宅等敏感区域。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划好的路线行驶,路过村庄时应采取限速、禁鸣等措施;临近居民区的施工作业场地设置临时隔声围挡。选用低振动和低噪声设备,施工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运营期:合理布置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的位置,远离居民区。加强设备的维护,使设备处于正常稳定的运行状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24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0107 、0576-****0106
通讯地址:**市办事大厅环保窗口(31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