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鹿城区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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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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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6年鹿**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6年鹿**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6年鹿**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的保存、移送、管理工作,****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中发办【2015】7号),《**省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管理和处置工作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公通字【2018】38号)的意见,并结合**实际,现需采购一家具备刑事涉案财物管理能力的单位,预算为115万元(大写:壹佰壹拾伍万元整)。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具备武装守护押运资格,对服务单位提供的场地有较**求且需具备相关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的保存、移送、管理等相关经验。
1、********公司)是**唯一的一家集武装守押、人力防范、安全技术防范、交通服务、计算机安全防范网络系统集成及运营维护服务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安保服务企业。
2、公司拥****开发区和鳌江镇等自有产****中心,满足涉案财物管理要求。
3、公司有多年金融押运相关经验,具备一套完整的财物管理制度。
综上,并结合实际情况及需求,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财政厅****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 (浙财采监 (2021) 2号) 第四款规定“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 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因此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采购对象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温****开发区金海园区**十九路422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2月06日至2026年02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0577-****0559

传 真:/

地 址:**市鹿**勤奋路59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联 系 人:黄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7-****9173

传 真:/

地 址:**市鹿**江滨西路552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06
候选人公示
关于2026年鹿城区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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