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隧道智慧照明提升改造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高速隧道智慧照明提升改造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高速隧道智慧照明提升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标段名称:标段1、标段2;
1.2采购编号:****;
1.3建设(交货、服务)地点:**省**市高速公路沿线隧道,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4采购内容及范围:高速隧道智慧照明提升改造设备采购项目,其中标段1为隧道LED灯等设备采购,标段2为原路灯高压钠灯替换LED灯头等设备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标段1最高限价465.2972万元,标段2最高限价156.8960万元。单价限价详见工程量清单,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或单项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9天,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最新现行标准及采购需求的相关要求。
1.8 其它: /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2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如供应商在多个标包中综合得分均排序第一时,则按其响应函内承诺的优先选择顺序确定其为优先选择标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且不再参与其他标包的推荐排序。其他标包按综合得分的高低依次递补推荐排序,如在依次递补推荐排序过程中仍出现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标包排序第一的情况时,则同样按其承诺的优先选择顺序确定其为优先选择标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且不再参与其他标包的推荐排序。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2月7日至2026年2月9日23时59分止(**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其中标段1:1000元/标段,标段2: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标书代写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电子标服务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采购公告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珞喻路1077****广场宽堂写字楼1楼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方式:027-****6860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四新大道28****中心34楼
联 系 人:罗女士
联系方式:027-****8396
监管部门:****办公室
地址:**省**市**区****中心东塔23楼
联系人:凡主任
联系方式:027-****6666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 标段1、标段2 |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是****制造厂****制造厂商的唯一授权经销商/代理商。(注:如供应商为授权经销商/代理商,****制造厂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采购产品的经销商授权书)。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响应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3、同一品牌仅允****制造厂商或其代理商)进行响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 标段1 |
近5年独立承担过1项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隧道照明设备供货业绩; |
| 标段2 |
近5年独立承担过1项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隧道照明设备供货业绩; |
注:
1、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业绩个数以合同数量计算,一个合同包含多个项目业绩只可计算一个业绩,不可重复计算。
3、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
|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近三年****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需提供网页截图等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