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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6年度非机动车充电桩建设项目(二次)答疑
项目编号:****
提问:
本项目为重新磋商项目(二次),请问第一次磋商中已成功缴纳的交易服务费200元是否需要再次缴纳
答:首次磋商中已完成交易服务费缴纳的单位,本次无需重复缴纳;未缴纳的单位,请按本次磋商文件载明的交易服务费缴款账户完成缴纳。
采购人:****
地址:**省**市**县锦绣大道316号
联 系 人:韦工
电 话:0551-****8007
代理机构:****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王羽
电话:0551-****5056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