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山东有限公司氧化铝厂废碱渣处置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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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商家:****营业执照
主要交易地区:**省/**市/**区
竞卖模式:全公开(起始价=底价)
预计出货日期:无
交易编码
****
商品列表
商品品名 预估量 单位 存放地 品牌 材质 规格 **编码 备注
废碱渣 3300 ****氧化铝厂 ZY****030016 吨包存放,买方负责运输,卖方负责装车。
附件下载 标书代写 竞价**说明与条款要求

一、资质审核与报价核心规则

1. 所有预约提交的资质材料均需加盖竞买人企业公章,以清晰扫描件形式提交。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3日。标书代写

2. 委托方将于2026年3月5 日9:30对已递交竞价材料的单位进行统一资质审核,未通过审核的单位取消报价资格;审核截止后提交材料的,一律取消竞价资格。联系人;张琪 电话:0533-****533。邮寄地址:**省**市经开区南定镇工业路30号甲。

3. 本项目竞价需严格遵循平台“付费购买”模式填报,由竞买人向委托方支付对应价款,,本项目对付费购买模式设置购买最低限价碱渣(自然基)V2O5含量≥7%,每吨碱渣按照不低于315元/吨度(t.%)(不含税 278.76元/吨度)结算;含税金额约=3300吨×315元/吨度×7/10000=728万元。),各竞买单位需严格按照平台既定规则自主填报,凡低于前述购买限价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4. 本次竞价报价为含税价,具体税率以国家现行规定及处置服务类型为准;当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时,以不含税价格为基准调整增值税税额。

5. 本次标的物以实物为准,委托方提供碱渣钒含量报告单;竞买人参与报价即视为已认可标的物实际质量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成分、纯度、瑕疵等),最终处置数量以过磅结果为准,竞买人不得因数量增减或质量现状提出拒付费用、毁约或违约等诉求,委托方提供的相关描述仅供参考,不作为质量依据。

6. 竞买人参与竞价前,需按竞价平台规定标准缴纳竞价保证金,该竞价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由平台负责;竞价期间,竞买人若存在恶意竞价、提供虚假资质材料、无正当理由撤销报价等违约行为,委托方有权通知平台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其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中选方可自行申请退款,平台将按规则及时限无息退还;中选方需在合同签订前后的指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委托方要求收取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平台扣除服务费后,无息退还剩余竞价保证金。

二、处置及提货核心要求

1. 合同签订后,中选方须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完成标的物的处置与提货。

2. 标的物须整批装运、不得挑选装货,且不得夹带任何非本次竞价的物资。

3. 标的物重量以实际过磅结果为准,中选方须在委托方规定期限内,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完成合规处置。

4. 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运输、卸车、拆解、清理费等)由中选方自行承担;过磅费用由委托方承担(过磅地点由委托方指定),凭委托方计控部门出具的计量检斤结算单,从委托方应支付的处置费用中据实抵扣。

5. 中选方提货及处置期间,须严格遵守委托方安全作业管理规定,全程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安全等法律法规要求:

(1)严禁发生标的物撒漏、污染环境等情形;若因撒漏导致地面、土壤或其他物品污染,中选方须立即采取清理措施,确保污染区域及物品符合环保要求及委托方标准,相关费用由中选方全额承担。

(2)中选方用于运输标的物的车辆须全部为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中选方自行或委托运输危险废物,需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废物运输“危险废物”类)。

(3)中选方须及时将标的物的运输、利用、处置进展及合规凭证告知委托方,接受委托方的合规监督。

三、数量与结算约定

1. 本次标的物处置数量为预估量,最终处置数量可由委托方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调整(可增可减);实际数量以过磅结果为准,欠量不补,超量部分按本次竞价报价标准据实计量结算。

2. 竞价总价为暂估价,实际结算价以委托方最终计量结果为准。

3. 委托方须按国家增值税管理规定,向中选方开具符合税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 付款方式:中选方需在合同签订前后的指定时间内,向委托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具体时间及金额由委托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碱渣提货前中选方预付货款(现汇转账),先款后货。月末委托方按照双方确认的数据开具结算发票。

四、违约责任与资格复核要求

1. 若因中选方处置行为不合规,导致委托方被行政处理或产生其他损失的,委托方有权向中选方追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理金额、滞纳金、律师费、诉讼费、第三方索赔款等)。

2. 若中选方出现违约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逾期处置或提货、违规操作、提供虚假凭证、未按约定付款等),委托方有权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追偿差价损失等)。

3. 若中选方因自身原因未按要求时间完成处置、提货,视为违约,委托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并另行处置标的物,因此产生的差价损失由中选方承担)。

4. 中选单位确定后,委托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对其中履约能力、环保资质、处置设施合规性等与本次处置相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考察(可组织多部门联合考察);若考察发现中选单位存在不符合报名资格要求或虚假承诺的情形,委托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不再签订处置合同,并通知平台按规则处理其竞价保证金;若因此给委托方造成额外损失(如重新竞价的差价、工期延误损失等),委托方有权向中选单位全额追偿。

五、其他约定

1. 看货及业务咨询: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5****1100。

2. 现场踏勘:委托方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竞价人如需自行踏勘,踏勘期间委托方不对竞价以外的任何事项作澄清或说明。

3. 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本条款全部内容;须严格遵循既定流程诚信参与,若因自身对规则理解偏差、操作不当等个人原因引发任何状况,相应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 中选单位办理合同签订、提货等相关手续时,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须出具加盖中选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的《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及期限,受托人需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方有权对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

5.本项目履行期限及合同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止。

6. 上述所列内容为**基础,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最终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7. 本次竞价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委托方所有,出现争议时,委托方有权依据相关规则及实际情况进行判定与处理。

8.积微循环平台收取成交用户含税成交总金额(成交价×实际量)的2%作为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按照平台交易规则由系统从用户竞价保证金中自动划转至******公司(服务费划扣采用预估制:(成交预估量×成交价×服务费率)的120%进行预扣,交易完成后根据实际量重新核算服务费金额,实行多退少补机制),由******公司开具税率6%的服务费发票。

9.平台联系人:陈先生 158****0790。

10.意向用户须在平台竞价开始时间前点击“获取资格”将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上传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价,否则不能参与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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