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县****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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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2-06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6-02-07 00:00:00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2-20 23:59:00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3-04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3-04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2-20 00: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2-20 00:00:00 |
| 是否评定分离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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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定分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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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县****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项目名称) **县****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标段名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改革局以《关于******县****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及双发改备案〔2025〕3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财**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县****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双****社区。 2.3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9368.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598平方米,其中冷库11804平方米,气调库2270平方米,加工包装车间2270平方米,****中心5620平方米,常温储存仓2580平方米,库房54平方米,以及场地铺装、地面停车位、给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招标控制金额为93.36万元。 (设计指标)建筑工程: 总建筑面积24598m2; 单体建筑面积11804㎡; 工程规模M(中)型; 2.4标段划分:1。 2.5工期要求:60天(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26-03-10,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2026-05-09; 2.6招标范围: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9368.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598平方米,其中冷库11804平方米,气调库2270平方米,加工包装车间2270平方米,****中心5620平方米,常温储存仓2580平方米,库房54平方米,以及场地铺装、地面停车位、给排水等配套基础设施,招标控制金额为93.36万元(系统从招标项目中填写的信息自动获取,仅可填写招标范围及内容,所填写的招标要求不作为评审依据。)。 2.7其他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 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 及以上]且处于有效期。 (2)勘察资质:且处于有效期。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3.3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拟任/具备 3.4 本次招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5.1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规模比例的 5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1 )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复印件为准。(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 ( 2 )勘察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勘察报告、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文件的复印件为准。(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 ( 3 )设计业绩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的日期为准。 ( 4 )勘察业绩有效时间以项目合同或勘察报告或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文件的日期为准。 3.5.2 业绩牵引指标:由系统分别根据勘察、设计资质牵引指标项中适宜进行规模划分的指标进行设定,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从勘察、设计指标项中分别选择 1-2 项;多资质组合招标时,各专业对应选取 1-2 个指标项。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 给予 □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标书代写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2(设计方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和/(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省公共**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省公共**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7016,0731-****7016。 10.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 址:**县**镇国藩路与宾园路交汇处 联 系 人:谭彪 电 话:173****7285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区﹒**市**区韶**路127号 项目负责人:罗芳 项目组其他成员:陈进良、吴军 电 话:133****2030 传 真:0731-****0116 电子邮件:****@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 地 址:****建设局 电 话:0738-****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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