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公安局主干道路重大路口红路灯和电子警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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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道路重大路口红路灯和电子警察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主干道路重大路口红路灯和电子警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评分细则中:(1)“技术参数响应度”的评分标准更正为“对投标人所投产品、性能、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于招标技术参数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明的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每提供一条得1分,最高17分。”

(2)“投标人资质”的评分标准更正为“1、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CCRC) 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三 级及以上服务资质4、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三级及以上证书 以上证书每提供一项得3分,满分12分。”

(3)“项目业绩”的评分标准更正为“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的近三年)以 来承揽过本项目类似业绩(电子警察或信号灯或监控系统)项目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最高得12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

2、采购需求中:(1)“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且报告在**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共17处更正为“检测报告复印件证明,且报告在**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投标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提供产品相关功能彩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产品具有相关功能的承诺函。”

(2)其他要求中“注:凡是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所提供产品须与采购方现有智能交通系统无缝对接,否则可能会导致投标无效。”更正为“注: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所提供产品须自行与采购方现有智能交通系统对接,否则 可能会导致投标无效。”增加“2.****主干道路重大路口红绿灯和电子警察采购招标文件中设备前端与后端之间的网络链路、供电及质保期内使用、运维费用包含在此项目总价中,质保期结束后移交招标人,现场自行勘察。”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6年2月26日9点0分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2月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淮海中路107号

联系方式:0561-****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县****集团大楼五楼

联系方式:0561-****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颖

电 话:056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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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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