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县公共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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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2-06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2-26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2-26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1-30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1-30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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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县公共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答疑澄清公告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县公共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答疑澄清如下: 问题1、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拟任施工负责人的要求)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请明确回复! 回复: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同时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时应同时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问题2、未提供相关清单,建筑安装工程费是否需要编辑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回复:本项目不需要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 问题3、文件资格要求中写明牵头单位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及以上]资质且成员单位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及以上]资质,是否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和装配式单位也需要建筑工程三级以上资质吗请明确回复! 回复:本项目施工部分的联合体成员需要具备,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和装配式单位不需要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和澄清文件为准,其他事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澄清文件后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事务中心,电话0736-****327。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高新区漳江片区 联 系 人:李双 电 话: 181****366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泰达春天里1栋621室 项目负责人:蒋双红 项目组其他成员:万黑武、胡力文 电 话:0736-****566 传 真:0736-****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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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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