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汉**初心体育公园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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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2-06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2-28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2-28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2-12 23:59:59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2-17 23:59:59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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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汉**初心体育公园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招标人****所的委托,对汉**初心体育公园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澄清如下: 一、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最高投标限价2507.9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2324.58万元、勘察设计费55.24万元、临时设施费11.57万元、基本预备费126.6万元”变更为“最高投标限价2507.9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2314.58万元、勘察设计费55.24万元、临时设施费11.57万元、基本预备费126.6万元”。 三、招标文件第151页“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无固化清单)”汇总表中,工程建设费由室外工程、公共厕所A工程、公共厕所B工程、公共厕所C工程四项费用组成,请各潜在投标人按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自行报价。 四、关于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业绩,是否为一个业绩要同时满足二项指标或是可以分开挑选,请各潜在投标人按《**省公共**交易数字化、模块化招标文件范本框架导引及编制导则》执行。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事项不变。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汉**建设****办公室,电话:0736-****38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汉**龙阳中路639号; 联 系 人:周明科; 电 话:139****006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麓龙路199****中心A栋804; 联 系 人:吴彦; 电 话:0736-****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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