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房屋拆除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职校房屋拆除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收入(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人)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职校房屋拆除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龙腾南路9号
2.1.2建设规模:拆除房屋面积约3743.74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上缴残值17.12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1日,竣工日期:2026年3月30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拆除地块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地上建(构)筑物(含基础)、装修及附着物等,拆除完毕后清运所有建筑垃圾,平整该范围内全部场地并回填土方(素土)至室外标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2月6日08时30分至2026年2月12日16时30分(**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交易中心限额以下平台。电子标服务
5. 投标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下午13时30分。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合理定价√竞争性发包,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交易中心****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交易活动。
9.3注册省统一主体信息库前,投标人应先办理介质CA(介质CA包括**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市公共资****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9.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0512-****2187(CFCA)、0512-****6950(**数科CA(原国信CA))。在网上报名或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公司技术人员,电话****980000。
9.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6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7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34万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交易中心保证金电子收款收据》。
9.8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具体参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执行。
9.9本工程执行[****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9.10说明:项目负责****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9.1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可对现场自行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投标人未踏勘的投标报价风险自己承担。现场踏勘联系人:丁晨,电话0512-****8317。
9.12本工程由中标单位(承包商)自行进行房屋拆除,中标单位(承包商)还需负责该地块区域内所有建(构)筑物的拆除、维护、围挡和安全措施并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房屋结构需挖除全部基础梁、基础墙、承台、塔吊基础等;基础拆除后,回填土方(素土)至室外标高;场地杂物垃圾清理外运、室内室外的混凝土地坪、简易棚、围墙、驳岸、设备平台基础、室外综合管网、绿化树木等一并拆除并回填土方(素土)至室外标高,现场建筑垃圾拆除后不得在现场进行破碎、加工、处置等生产行为,需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范围内及时清理外运,并符合招标人验收要求。不得接收外来建筑垃圾在拆除现场贮存等。在开工前,如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中标单位(承包商)需组织专家对拆除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
9.13本工程中标单位需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提交安全保证金,安全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5万元,安全保证金的形式:①银行本票、②支票、③银行汇票,以上三种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需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9.14****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一旦投标单位被举报并证实存在借资质、围标、串标、恶意投诉等不良行为将****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黑名单,并从严处理。
10.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市通港路88号
联系人:顾莹
电话:0512-****105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琴川街道陆樟路8号
联系人:周怡
电 话:0512-****3990
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2月6日 至2026年2月12日。
12.友情提示12.1请各投标单位注****交易中心****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市公共**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12.2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下载方式:****交易中心—****中心—下载中心。
12.3本项目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平台进行业务流程,详见**市公共**交易平台-****中心中关于“**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二期)试运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