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区桃**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市****委员会以**发改〔2025〕29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及以上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区**街道、天府镇、静观镇,重点实施区为:**街道桃**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区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9.27k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坡改梯17.21hm2,保土耕作1142.83hm2,封禁治理2767.42hm2,配套小型拦蓄引排水工程(包括**沉沙池14口、**水池5座、维**池2座,整治山坪塘1座、**截排水沟1.776km、管道1.579km,涵洞16处);配套4.0m宽田间道路5552m,2.5m宽生产便道1.204km,1.5m宽生产便道0.919km,并配套相关的错车道、回车道、T型交叉口;生态护岸长度585m。设置小流域水保文化标识1套(1个景石宣传标识、1个竣工标识碑),宣传标语5处,工程铭牌65块。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2033.0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639.63万元
2.4 招标范围:**区桃**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具体包含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设计交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它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0个月 ,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40%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条 。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碚区**街道下坝路69号 | 地 址: | **市**区石井坡街道团结坝433号附2号2-6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郝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朱老师 |
| 电 话: | 185****6260 | 电 话: | 158****9518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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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桃**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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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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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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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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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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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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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99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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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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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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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0032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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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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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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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17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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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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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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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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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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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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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1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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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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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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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09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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