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CR0002/2026-83947
发文机关: **县发展改革委
文 号:崇发改字〔2026〕65号
成文日期: 2026-02-06
关****林场实验场2026年春季和冬季幼林抚育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林场实验场2026年春季和冬季幼林抚育
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林场实验场2026年春季和冬季幼林抚育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崇林函字〔2026〕9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林场实验场2026年春季和冬季幼林抚育项目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林场实验场2026年春季和冬季幼林抚育项目
二、拟建地点:****林场实验场山斜分场、礼陂分场、石庄分场
三、建设性质:**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1.山斜分场2023年场外造林第六次抚育,面积187亩次;
2.山斜分场2024年场外造林第五、第六次抚育,面积182亩次;
3.石庄分场2025年场外造林第三、第四次抚育,面积610亩次;
4.礼陂分场2025年造林第三、第四次抚育,面积5674亩次;
5.礼陂分场2026年造林第一、第二次抚育,面积1720亩次;
6.礼陂分场、山斜分场、石庄分场2024年计划、2025年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第一次、第二次抚育,面积3377.8亩次。
合计11750.8亩次。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匡算94.753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其中场外造林补助资金为17.25万元,2024年森林可持续经营采购结余资金12.9万元,2024年造林补助资金22.1万元,2024年公益林补偿资金42.5031万元。
六、该项目代码:****
七、建设期限:2026年5-6月和2026年9-10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林场实验场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