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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水利厅,2017年12月8日)的规划和要求,建设单位****于2026年1月9日,组织有关参建单****工业园三期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召开验收会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2月6日,共2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建设单位:****
地址:**市**区水口街道岃洛二路11号
联系人及电话:陈淼(135****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