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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你局《关于**市2026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储存量闲置土地价格的请示》(晋自然资〔2026〕6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提出的2026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储存量闲置土地价格。
二、****政府批准的收储价格,与相关土地使用权人签订收储协议,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土地储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复。
****
2026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