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八达路1167号晶锆地块3号厂房1层2号车间、综合楼二层东侧办公区及厂区东北角空地三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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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达路1167号晶锆地块3号厂房1层2号车间、综合楼二层东侧办公区及厂区东北角空地三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4,227.00 元/月 约490.43平方米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其他
所在地区 **省 **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6-02-09
2026-02-13
**市八达路1167号晶锆地块3号厂房1层2号车间、综合楼二层东侧办公区及厂区东北角空地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女士|联系电话:0579-****0138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未提供。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具体以双方现场确认的实际交接为准。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政****政府征收征用、片区开发建设等事由,出租方需要提前收回租赁房产,或将租赁房产另作他用,或需要拆除(改造)租赁房产的,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的租金据实收取,多退少补。 7、因城市建设的需要,对房屋周边道路改造、维修等活动,影响承租方经营而造成损失的,出租方对承租方的任何损失不予补偿。 8、看房联系人:朱先生178****4096。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78****4096
联系地址 **省**市婺**秋滨街道**路218号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4,227.00 元/月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二年起租金支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仅限生产、办公。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房屋目前为闲置状态,承租方应自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2、履约保证金:按年租金的10%金额支付。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由承租方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开户行:****开发区支行营业部,账号:392****24376) 3、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二年起租金支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产证情况、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5、标的租赁期内水、电、物业等其他相关费均用由承租方承担并交至出租方,其中物业管理费按1元/㎡/月计费,与相应期间的租金一并支付;电费按 1.2元/度计费,水费按 4.5元/吨计费,水电费按实际使用量,每季度结算一次。具体情况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6、租赁期限内产生需支付的与合同或与租赁房产相关的其它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税费、消防有关费用、政府有关部门征收的相关费用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并自行向相关第三方缴纳。 7、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分租或改变租赁物用途。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生产、办公需要或按照行业规范化管理需求或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需要对租赁物进行改造、装修或增设他物的,须符合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及相应的安全标准,并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在不影响租赁物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装修、改造。承租方进行改造、装修或增设他物的相关审批手续及费用,由承租方全权负责和承担;同时承租方应注意施工安全,并自行承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责任。 8、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适当地使用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与修缮工作。除不可抗力外,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因此导致他人损失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修复、赔偿等责任。承租方应保障租赁物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等处于适用及安全状态,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确保符合消防要求,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及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的,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8、标的房屋面积数据仅作参考,具体以实地现状为准。 9、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犯罪、违规违纪等活动,否则承租方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租赁期限内,对于出租方对租赁物提出的合理建议或要求,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整改并承担相关费用。 11、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随意退租。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必须至少提前2个月向出租方书面提出并经出租方同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租金。未提前提出或双方未协商一致的,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续租及优先承租权,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并出租他人。 12、租赁期限内,因承租房屋需要或与承租的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与费用、所有事故与纠纷,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另有约定除外)。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因承租方使用出现漏、渗水等情况,由承租方负责修缮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13、租赁期限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终止,承租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或租赁合同解除/终止前返还租赁物(保持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装修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影响租赁物的正常使用。依附于租赁物的装修不计残值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破坏及拆除,否则,承租方应赔偿出租方所受的全部损失。 14、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其他相关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租期 三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1个月,首年免。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承租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项目成交后,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所报价格及项目公告条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及履行支付价款等相关义务,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成交,则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信息披露,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租赁合同样稿.docx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0579-****0138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婺**八一南街387号三楼 网址
附件(5)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06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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