镁基新材料生产线项目(一期)拟审批公示

审批
湖南-湘潭-湘乡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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镁基新材料生产线项目(一期)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06 16:40

镁基新材料生产线项目(一期)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镁基新材料生产线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9719

联系地址:**市**区建设中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镁基新材料生产线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开发区大将北路现有厂区内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朋****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经济开发区大将北路现有厂区内分两期建设镁基新材料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建设4栋生产厂房、1栋综合楼及配套公用辅助工程、环保工程,总占地面积30654.68m2,建筑面积14634.15m2,设置1条**石煅烧生产线和3条镁基材料生产线。项目主要原辅料为**石、煅白、氢氧化镁、二氧化碳等,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镁基新材料56000t/a(其中2000t为中间产品),实际外售镁基新材料产品规模54000t/a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实验室废水分别收集****处理站预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中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间接排放)后排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该项目各车间均为密闭,保留的**石煅烧工序位于1#车间,**石在输送时产生的粉尘废气、工艺过程煅烧废气及干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与燃烧废气一起排入由24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表4特别排放限值)。同时工艺分解尾气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碳引入DA001排气筒排放。实验室物理、化学分析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实验废气,主要成分为酸雾和VOCs,经通风橱引风机引至综合楼楼顶经喷淋+干燥棉+两级活性炭净化处理后通过2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无组织排放的SO2、NOx、颗粒物、酸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将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转运、综合利用、安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包括水洗砂石、废包装袋、空原料桶、****实验室器皿等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实验废液、过期化学试剂、沾染性废包装(试剂空瓶、空桶等)、废矿物油及废矿物油桶和含油抹布等,妥善收集后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落实环保设施管理责任。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运行。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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