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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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銮湾智慧科技产业园**起步区A6地块装修工程(施工“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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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附录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用-项号2-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中“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发出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实际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用第2项”)”修改为:“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发出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实际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非财政参考条款)-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中“⑤剩余3%作为保修金,分两次支付,工程保修期满二年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28日历天内返还保修金的80%,剩余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五年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且承包人无违约行为后28日历天内返还,保修金不计利息。”修改为:“⑤剩余3%作为保修金,工程保修期满二年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28日历天内返还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非财政参考条款)-合同附件-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三、保修期中“保修金返还分两次支付。工程保修期满二年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28日历天内返还保修金的80%,剩余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五年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且扣除相关违约金后28日历天内返还,保修金不计利息。”内容删除。招标文件涉及此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四、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 (以下空白无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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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2026年02月06日 |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专用章) 2026年02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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